咨询电话:028-87792889
四川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应用型专业&“1+X”项目
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历史悠久。1956 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开始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同时也是四川省最早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院校之一,迄今已有 30 多年的历史。2005 年学校被四川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确定为全省首批普通高职高专与自学考试本科衔接工作试点院校,2008 年被确定为四川省首批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学校每年自考注册新生一万余人,总体规模连续多年居全省高校前列,社会反响良好,得到了广泛地好评。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2014修订)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所有报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的考生(含国民教育在籍生),在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证书时,须在线校验专科学历的有效性,否则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二、招生层级和专业
层次 |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单位名称 |
专升本 | W030101K | 法学 | 法学院 |
W030302 | 社会工作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W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W040106 | 学前教育 | 教育科学学院 | |
W040107 | 小学教育 | 教育科学学院 | |
W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
W050107T | 秘书学 | 文学院 | |
W120201K | 工商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W120202 | 市场营销 | 商学院 | |
W120203K | 会计学 | 商学院 | |
W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W120402 | 行政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W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
W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
W120204 | 财务管理 | 商学院 | |
W082502 | 环境工程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
专科 | W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商学院 |
W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W630701 | 市场营销 | 商学院 | |
W670102K | 学前教育 | 教育科学学院 | |
W680503 | 法律事务 | 法学院 | |
W690101 | 社会工作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W690205 | ☆公共事务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W690206 | 行政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专升本:社会工作和行政管理专业不授予学位证。
三、助学及其他费用标准
(一)助学标准:3600元/生·年
(二)报名考务费:35元/科次
(三)毕业论文(设计):400元/生
(四)毕业生评定费:30元/生
(五)“1+X”专业能力证书培训服务费用:4800元/生,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颁发。
(六)缴费方式
1.报名考务费、毕业生审定费: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在指定网址上缴纳。
2.考生助学费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均由考生通过四川师范大学官方缴费在线向我校直接缴纳。
3.“1+X”专业能力证书培训服务费用:由教学点统一代收。
注意:助学费中不含教材费。教材可由考生自行购买或各教学点组织代购;各教学点为学生代购教材的,须承担代购教材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报名时间、地址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全年接受考生咨询、报名,根据报名时间分春季和秋季两次新生注册。注册时间:春季4-5月;秋季9-10月(截止时间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调整)。
(二)报名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万顺二路155号四川师范大学东宇教学点
(三)报名电话:028-87792889,84838015
(四)值班电话:18981897823,18180633315,13398171834
(五)招生监督电话:13348805878
(六)报名材料: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蓝底电子证件照
五、助学方式及考生管理
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我校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辅导和自学指导;教学点按我校规定选派有自考管理经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考生的学习及日常管理,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对校外教学点的助学质量、考生管理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估等。
六、考试与考核
(一)考试分为统考课程和省考课程。统考课程由国家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10月;省考课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委托四川师范大学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1月、7月。
(二)实践课程由教学点组织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由四川师范大学与教学点共同组织考核。
(三)“1+X”项目证书考试时间与省考同步,由是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四川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1+X”项目证书与专业部分课程的学习成果转换规则:
证书名称 | 自考专业名称 | 自考课程 | 自考课程名称 | 对应课程 |
公共事业管理师 | 公共事业管理 | 00147 | 人力资源管理(一) | 75 |
05723 | 非政府组织管理 | 75 | ||
05722 | 公共经济学 | 75 | ||
02382 | 管理信息系统 | 75 | ||
03335 | 公共管理学 | 75 | ||
公共事业管理师 | 公共事务管理 | 00288 | 社会调查方法 | 75 |
00312 | 政治学概论 | 75 | ||
13136 |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 | 75 | ||
07813 | 公文写作 | 75 | ||
13667 | 公共管理导论 | 75 |
(四)课程免试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考相关课程: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含)以上证书或笔试成绩合格、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二》。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可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可申请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代码:00051)。
3.其它自考专业取得的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含已毕业自考专业),可申请免考应用型自考专业相同课程代码及名称的课程。
4.公共政治课的免考条件参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5.免考课程不减免助学费。
七、毕业、授位与证书
考生达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签章、四川师范大学副署校章的毕业证书。
本科层次达到学位标准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颁发学位证书。
八、免责申明
考生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正确和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学校仅负责收集整理学生提交的材料,不负责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正确和有效性不承担任何责任。考生提供的材料如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学校将撤销考生入学及相应资格,注销考籍,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